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装饰领域中,始终保持着重要的地位.木材具有其独特的优良特性,木质饰面给人以一种特殊的优美观感,这是其他装饰
材料无法与之相比的。但是在木材的使用中,也是分等级的.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木材的缺陷情况对各种商品木材进行了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一、二、三、四等。结构和装饰用木材一般选用等级较高的木材
。对于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又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的规定,按照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对木材进行分级,即分为I、II、III三级,设计
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结构板材的选用,根据其承载特点,一般I级材用于受拉或受弯构件;II级材用于受弯或受
压弯的构件;III级材用于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
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