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9号)有关规定,取消河南顺通检疫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郊区宗村托架厂;河南安彩集团安阳实业开发公司;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等4家木质包装企业的IPPC标识加施资格。其中,河南顺通检疫服务有限公司木质包装原料区、处理区及成品库管理混乱,同时,供国内销售与出口使用的木质包装之间无明显隔离措施,容易造成有害生物交叉感染和出现误将未处理木质包装加施标识的问题。其余3家企业,因长时间无木质包装处理业务,自愿向河南局提出放弃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河南检验检疫局根据日常监管实际情况,对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实施了严格的淘汰制度,一方面体现了检验检疫机构执法严肃性,同时为新申请企业提供了准入通道,实现了科学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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