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会日前提案制定复合木制品法的甲醛标准,以限制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这一提案主要以加州复合木制品的甲醛要求为基础,甲醛释放标准适用于在美国销售、供应、为销售供货或生产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创花板。 根据该提案,EPA应在2011年1月1日前颁布法规,规定甲醛释放标准。该法规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签,2.产销监管链要求,3.销售期的规定,4.超低排放甲醛树脂,5.不添加甲醛基树,6.成品,7.第三方测试和认证,8.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和通报,9.记录保存,10.执行。 美国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ARB)已宣布进一步推迟销售限期的执行。2010年12月31日后,任何人不得在加州销售第一阶段前的复合木制品和成品。同样,这一日期后分销商也不得销售第一阶段的带单板核心的硬木胶合板。 近几年来,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创花板等复合木制品中的甲醛释放量越来越受到国外的关注。2008年4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就曾于2008年4月通过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在该州出售使用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设定更严格的限定要求,给我国木制品的出口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木制品及家具是我市大宗出口商品,美国又是我国出口的主要贸易国之一,是我国家具出口的最大市场。衢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的出口企业,关注国外最新标准的变化,采取更加环保的原料和新的加工工艺,确保我国出口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符合美国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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