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货物包装 今日,天津检验检疫局查处一起出境木质包装以次充好,妄图蒙混过关的案例,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2005年6月28日,天津某公司委托某代理报检单位向天津检验检疫局申请一批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检疫,天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检疫过程中发现共5个40尺集装箱货物的木质包装带有大量树皮、虫孔、虫屑,不符合加拿大对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在不能出口的情况下,该公司再一次委托另一家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检疫,因相同原因再次没有通过检疫。随后该企业自行到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同样发现该公司木质包装存在的问题,报告给天津检验局。 天津检验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出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设计的出口货物,田径减压检疫局要求出口企业更换符合国外检疫要求的木质包装,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了除害处理。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二、出口货物包装 2005年4月,韩国一批运往上海的8集装箱货物,由HANSUN EXPORT PACKING公司进行包装,并附有《非针叶树包装说明》。货到上海口岸后经检疫检验人员检查后发现,该批包装材料中混有不符合规定的数种,最后被处以高额罚款,8集装箱共收取处理费12万元。包装费总计不到10万元,处理费却达到12万元,该包装企业叫苦不迭。 信息来源:韩国重物包装协会
以上是两个普通的案例。近年来,各国对外来木质包装的检查越来越严格。有的出口木质包装,虽然附有熏蒸证明(或标识),仍然被查出问题而被予以处理。也有的从事热处理(熏蒸)的企业被对方国家的海关列入黑名单,原因是多次被查出出具熏蒸证明(或标识)的木质包装带有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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