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2009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获悉,今后消费者在买到的木地板包装箱中,将有可能看到尺寸略小的木地板短板。 行业试规定放置短板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高志华告诉记者,目前木地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得到统一长度规格的木地板条,往往把不够长度的成型板条舍弃;而地板铺装工人在地板铺设过程中,往往也会根据实际空间尺寸,将最末一根整条地板的多余长度部分截去,这样将形成地板的双重浪费。如果将生产过程中截下的长度不足的型板继续做成木板,放置在包装箱中,供施工现场做铺设末端的短板使用,既可减少现场锯板的手工劳动,提高截面质量,又能有效的节约木材。 通过近10年的调研、分析,中国木材流通协会近日终于下文试行规定,今后,木地板企业在木地板包装箱中的最上层,将放置由短板联接而成的木地板条,其中规格长度≤600毫米的地板,每包装箱将允许放置两块由1/2规格长度的短板联接而成的一整条地板;规格长度≥750毫米的地板,每包装箱将允许放置一块1/3、另一块2/3规格长度的短板联接而成的整条地板。 出口企业较易接受 据记者了解,在相关规定的调研过程中,大多数企业比较支持该规定,觉得既节约了木材资源,又方便铺装环节的施工,但还是有一部分企业不太支持规定内容。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景贤告诉记者,其实在木地板出口欧洲的业务中,很多企业早已实行了短板装箱的操作。因此大多数有出口经验的企业对于该规定比较支持,但一些企业也提出此种装箱显得不太规范,怕消费者不能接受。 高志华表示,此次规定虽然仍有少数企业还不太理解,但总的来说还是支持的多,同时,增加短板装箱能够提高材料的出材率,更好的保证地板的使用功能和铺装进度,提高地板的使用功效,并能节约资源,加强环保,达到与国际接轨目的。对社会、消费者和企业都有利,今后有可能成为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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